发改委等三部委发文!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正式进入绿证交易市场

  • 发布时间:2023-09-19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 《通知》明确,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对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在电力交易机构参加绿色电力交易的,相应绿证由核发机构批量推送至电力交易机构,电力交易机构按交易合同或双边协商约定将绿证随绿色电力一同交易,交易合同中应分别明确绿证和物理电量的交易量、交易价格。

继2022年11月,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指出生物质发电等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的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凭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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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0研究院固废研究中心行业分析师刘艺璇表示,绿电是可再生能源与碳市场衔接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国家在顶层设计层面不断迭代完善绿电、绿证的制度建设,去年8月《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已经释放了“更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将被核发绿证”的信号,本次政策的推出直击“绿证交易体系缺乏完善、绿证应用领域有待拓展”等问题,万众睢睢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项目终被应允正式核发绿证,均可进入绿电市场参与交易。该政策的发布或将在短期内对绿证市场的供需关系形成巨大冲击,风电和光伏独占绿证市场的时代悄然离去。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绿证认购平台截止2023年8月3日的数据显示,全国累计核发风电、光伏绿证11927万个,但实际交易数量仅为4175万个,仅达到绿证核发量的35%,现今的绿证交易市场并不活跃。本《通知》意为通过规范绿证核发范围、完善绿证交易体系、做好绿证应用、鼓励绿电消费、强化绿证监管等方式,有效扩展绿证消费需求,进一步激发绿电消费市场活力,对于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营造绿色消费环境、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角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政策的发布,也可称之为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正式进入绿证交易市场的里程碑。垃圾焚烧发电加入绿证交易市场不仅会加大市场竞争力度,对于焚烧发电项目本身也可带来更加多元的收益潜能,但是实际上绿证对于“国补退坡”的补贴补充作用还有待观察。本次文件放开交易限制,提出“采取双边协商、挂牌、集中竞价等方式进行交易”,若参考以往的风电、光伏绿证 “认购价格按照不高于证书对应电量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金额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或者通过竞价确定认购价格”的要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绿证约合100~300元/个,价格优势较弱。从区域上来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燃煤标杆电价相对较高地区的补贴金额较低,即绿证价格上限低有助于绿证价格更具优势,然而标杆电价较低的西部地区对于补贴金额的需求较高,即绿证价格的上限较高致使了绿证价格优势较小。此外,垃圾焚烧发电的总体量较风电、光伏相比都相对较小,若绿证价格能够逼近甚至低于风电绿证,在绿证交易市场逐步活跃后有望获得更高的交易量,才能对垃圾焚烧发电的超额电量的形成价值补充。

随着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绿证核发范围已是更加明确,在我国绿证交易处于自愿认购的背景下,为了强化绿证的交易,短期内,预计政府会通过设置绿证交易指导价格来维持绿证交易市场的平稳运行;长期上,预计政府将会号召央企、国企发挥带头作用,对高耗能企业的绿色用能、可再生能源消纳进行考核,以提振绿证市场需求,确保我国绿证交易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平稳运行。

《通知》中明确,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即绿证,是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发绿色电力颁发的具有独特标识代码的电子证书,是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也是认定绿色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度可再生能源电量。以绿证认定可再生能源的绿色属性,鼓励用户购买绿证体现绿电消费是国际通行做法。

官方表示,《通知》的印发实施,将有力推动绿证核发、交易全覆盖,进一步为扩大绿电供给、促进绿电消费奠定基础;将有力提升绿证的权威性、唯一性,进一步增强绿电消费的公信力;将有效拓展绿证应用,扩展绿证消费需求,进一步激发绿电消费市场活力,对于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营造绿色消费环境、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知》在规范绿证核发方面区别品类提出具体要求。对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核发可交易绿证,可交易绿证既可以用作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凭证,也可通过参与绿证交易和绿电交易等方式在发电企业和用户间有偿转让。对常规存量水电项目,现阶段暂不核发可交易绿证,相应绿证随电量交易直接无偿划转;对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核发可交易绿证。可交易绿证核发范围后续可根据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情况动态调整。

官方表示,围绕进一步激活绿证交易市场、扩大绿证交易规模,《通知》明确了绿证交易平台、交易方式、交易收益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1)拓展绿证交易平台。将绿证交易平台从此前的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扩展到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后续适时拓展至国家认可的其他交易平台。买卖双方可自由选择任一绿证交易平台开展绿证交易。

(2)明确绿证交易方式。绿证交易包括双边协商、挂牌和集中竞价三种方式,其中,对双边协商交易,由买卖双方自主协商绿证交易数量和价格,并签订一次性划转协议,通过绿证交易平台完成绿证交割;对挂牌交易,卖方将绿证数量和价格相关信息在绿证交易平台挂牌,买方通过摘牌的方式完成绿证交易;对集中竞价交易,买卖双方通过绿证交易平台在截止时间前申报交易意向信息,以市场出清的方式确定绿证成交数量和价格。
绿证依托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以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交易。

(3)三是明确绿证收益归属。一方面,对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项目(包括平价(低价)项目、自愿放弃中央财政补贴、中央财政补贴已到期项目以及2023年1月1日及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绿证收益归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所有,交易方式不限。另一方面,对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项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属于国家保障性收购的,绿证收益等额冲抵中央财政补贴或归国家所有;属于市场化交易的,绿证收益在中央财政补贴发放时等额扣减。同时,对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项目创造条件尽快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

此外,为防止绿证炒作,《通知》明确现阶段绿证仅可交易一次,交易完成后各交易平台需实时将相关信息同步至核发机构。


摘自中国固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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